C-Tick是澳大利亚的EMC,对其进行监管的是澳大利亚新闻机构ACA-AustraliaCommunityAssociation,现在仅管制干扰部分,管制范围的产品自1999年1/01起实施。
一、C-TICK认证产品分类:
根据澳大利亚的电磁兼容性,ACA对其进行监控,根据澳大利亚EMC系统,产品被分成三类,对于2.三类产品,供货商必须在ACA注册申请使用C-TICK标志。
一种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量较小的产品,如手动开关.简易继电器.单向鼠笼型感应电动机.电阻等。这种产品在生产销售的时候,可以自愿申请使用c-tick标志。
二级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高辐射量的产品,例如开关电源.电焊机.调光器.大多数家用电器。
三类产品: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有很大干扰的产品,如CISPR11中包含CISPR22。因申请在ACA注册中使用C-TICK标志的申请人仅限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注册公司,因此,可以通过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分行/合作伙伴的认证机构申请。
二.C-TICK认证范围:
C-TICK认证范围如下:
按照政府2001年颁布的EMC强制实施目录,主要涉及以下产品:
1.工业.科学和技术.医疗(ISM)设备,视听设备;
2.家电设备;
3.电动工具和电热器具;
4.照明及类似设备;
5.信息技术设备。
6.无需申请的产品有:
7.在澳大利亚之外生产,而非用于向澳大利亚进口的设备;
8.从新西兰进口到澳大利亚销售且符合新西兰有关法规的设备;
9.不是需要申请范围的产品。
三.C-tick认证次序:
无线通讯设备或特殊电力和电子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的标签布告要求,否则不得销售或供应至澳大利亚,TheC-Tick是一种连续标签,适用于以下标签栏所列材料项。
1.无线电通讯(随附连续标签发射)通知2001简要说明符合EMC调整的安排。
2.无线电设备(连续标签)布告No.11996,它是为了简要说明服从调整无线电通信的安排。
3.无线电通信(连续标记-电磁辐射)通知2003简要说明受EMR调整安排的影响,根据EMC调整安排,在产品供应至澳大利亚前必须在产品上贴上顺序标签。对非无线电通讯产品进行连续标记,必须满足电磁辐射(EMR)规范。
在电讯产品中,EMR由A-Tick顺序标签覆盖,C-Tick上的连续标签中必须包含能识别供应商的供应商信息。这些资料可能采用由ACA颁发的供应商编码、澳大利亚公司的号码或其它详细说明的表格,ACA网站提供了有关C-Tickmark的更多信息